施工合同计价方式选择指南:总价、单价与成本加酬金的适用条件
时间:2025-05-02 人气: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1.4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计价方式,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下列内容:

  1. 合同价格的组成及包含范围

  2. 工程量计量规则与调整方法

  3.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分担比例

  4. 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

一、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与风险控制

1.1 固定总价合同的"三锁定"原则

  • 设计深度锁定:施工图设计完成度≥80%,重大技术方案已审定

  • 范围锁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率≤3%,无暂列金额项目

  • 风险锁定:材料价格波动幅度≤±5%(以投标基准价为基数)

合同总价调整公式:
           ΔP = P0 × (0.3ΔA/A0 + 0.7ΔM/M0)
           其中:ΔA为设计变更量,ΔM为材料价差

1.2 可调总价合同的调价机制

调价因素触发条件调整方式风险分担
法律法规变化省级以上政策文件调整按文件执行日期调整发包人承担
主材价格波动±5%以上(钢筋/水泥等)超出部分按实调整超出部分发包人承担

实务建议:采用总价合同时,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阈值(建议±5%)

  • 调价材料的种类及基准价格(采用投标期信息价)

  •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上限(建议不超过合同价3%)

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配与计量规则

2.1 单价合同的"量价分离"特性

发包人风险

  • 工程量计算错误

  • 清单项目漏项

  • 地质条件变化

承包人风险

  • 单价组价失误

  • 工效降低

  • 管理成本超支

2.2 工程量偏差处理规则

偏差幅度单价调整规则法律依据
≤15%执行原单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2.3.1条
>15%超出部分重新组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

典型案例:某房建项目投标时土方工程量为5万m³,实际完成8万m³,超出60%。根据合同约定:

  • 5.75万m³(115%)按原单价35元/m³结算

  • 2.25万m³按重新组价28元/m³结算

  • 承包人因此减少损失15.75万元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四类变体应用

3.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C = Cd × (1 + 8%)
           适用条件:抢险救灾工程,设计深度<30%

3.2 成本加固定酬金

C = Cd + 150万元
           适用条件:科研配套工程,酬金包含管理利润

3.3 成本加浮动酬金

C = Cd + F + 0.3(C0 - Cd)
           其中:C0为目标成本,F为基本酬金

3.4 目标成本加奖罚

成本区间酬金计算方式激励效果
Cd≤0.9C0F+40%节余高激励
0.9C0<Cd≤C0F+20%节余中等激励

四、计价方式选择决策流程图

4.1 五维决策模型

  1. 设计深度评估:施工图设计完成度是否≥70%

  2. 工程规模判断:单体工程投资是否<5000万元

  3. 技术复杂性:是否有特殊工艺要求

  4. 工期紧迫性:是否属于应急工程

  5. 风险可控性:地质条件是否明确

混合计价方案:某地铁车站工程采用:

  • 主体结构:固定总价合同(设计深度85%)

  • 装修工程:综合单价合同(设计深度60%)

  • 设备安装:目标成本加奖励(新技术应用)

4.2 风险防控要点

风险类型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变化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担
价格波动约定幅度内不调整按调价公式调整实报实销
山西肇新科技logo

山西肇新科技

专注于提供合同管理领域,做最专业的合同管理解决方案。

备案号:晋ICP备2021020298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1117号

请备注咨询合同系统